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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来源:延川快讯 发布时间:2026-08-05 10:51

关于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解决群众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整治规范滋生黑恶犯罪的行业乱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向社会各界征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1. 盘踞城乡市场、街巷、矿区、沙场等区域,横行霸道、欺压群众、扰乱秩序的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犯罪。

2. 实施制贩毒、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违法犯罪,以及境内外黑恶势力相互勾连实施的有组织犯罪。

3. 操纵、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肆意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黑恶势力犯罪。

4. 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等黑恶势力犯罪。

5. 以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手段,实施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

6. 在信息网络、金融放贷、工程建设、市场流通、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实施行业垄断、恶意竞争、围标串标、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犯罪。

7. 纵容包庇黑恶势力、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干预案件查办,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及其他涉黑涉恶相关线索。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1.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举报,可通过来访、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一般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方便核实和反馈。

2.举报人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以举报之名诬告陷害,对恶意举报、造谣生事、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如反映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无直接关系的问题,请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向以下部门举报,或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辖区派出所报警电话及向社区民警举报。

延川县委政法委

电话:0911-8113661

邮箱:ycxshb3661@163.com

延川县纪委监委

电话:0911-8117226

邮箱:ychjwdfs@163.com

延川县人民法院

电话:0911-8119186

邮箱:ycxfyshb@163.com

延川县人民检察院

电话:0911-3737170

邮箱:ycjcyshb@163.com

延川县公安局

电话:0911-8400004

邮箱:ycxgajshb@126.com

延川县司法局

电话:0911-8113800

邮箱:ycxsfjshb@163.com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以上途径积极检举揭发黑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我们将认真组织核查,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中共延川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