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贺永忠(身份证号:610622xxxx10151418),持延川县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陕0622执恢81号之一,申请作废王卫平名下位于延川县新建沟家属楼2单元702室的房产,房产证号:2009-712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2026年7月20日后办理,现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延川房权证延北字第2009-7125号 | 王卫平 | 国有 建设用地(房屋)使用权 | 新建沟住宅楼2单元702室 |
公告单位 :延川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