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刘胜平,不慎将其房屋他项权证丢失,证号:延房他证延字第2010-4352号,已登报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2026年2月5日后办理,现公告作废。
| 序号 | 房屋他项权证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延房他证延字第2010-4352号 | 刘胜平 | 国有 建设用地(房屋)使用权 | 刘家湾行政村29区 |
公告单位 :延川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6年1月16日
申请执行人刘胜平,不慎将其房屋他项权证丢失,证号:延房他证延字第2010-4352号,已登报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2026年2月5日后办理,现公告作废。
| 序号 | 房屋他项权证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延房他证延字第2010-4352号 | 刘胜平 | 国有 建设用地(房屋)使用权 | 刘家湾行政村29区 |
公告单位 :延川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