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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大禹街道办、社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转变工作方式,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加强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着力提升我县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高汉武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段向斌    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海京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 高简政    县经发局局长

              白志斌    县卫健局局长

              王振雄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张宏雄    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局长

              张向荣    县民政局局长

              杨延峰    县司法局局长

              董国璟    县财政局局长

              李晓林    县人社局局长

              高延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双成    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局长

              冯克斌    县住建局局长

              王江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   剑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   群    县审计局局长

              王振明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家利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任海燕    县统计局局长

              刘永毅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李振东    县网信工作中心主任

              王   刚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毛旭辉    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毛旭辉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

2.研究制定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

3.督促检查各镇(街)、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讨论并安排部署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事项。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政府办(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推进、指导、检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其工作职责推进工作;负责“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和“政务公开+”活动的组织开展;负责指导督促《政府政报》相关工作落实;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以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2.县经发局:负责对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围绕“六稳”、“六保”系列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落实情况以及出台和调整相关宏观政策,向代表性企业和行业协会征集意见建议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对PPP项目及价格政策、收费目录等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发展和改革工作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3.县卫健局:负责对国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健康防治、健康科普、健康服务和卫生防疫、卫生监督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医疗服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医疗、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卫生健康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4.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对行政审批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行政服务事项的批准服务、批准结果以及重点项目设计变更等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对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中介服务事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政务服务和“放管服”改革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在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政务公开查阅点;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5.县教科体局:负责对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义务教育招生计划、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习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学区教育供给相关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教育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6.县民政局:负责对全县社会救助、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治理、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慈善事业发展、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相关政策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全县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民政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7.县司法局: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负责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对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提供法律意见建议;负责对县级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开的督促指导;负责司法行政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8.县财政局:负责对财税政策、财税体制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在县政府网站对县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集中及时公开;负责县级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资金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政府债务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国有产权交易相关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财税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9.县人社局:负责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及发展规划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对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专项活动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招录工作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10.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及不动产登记、地理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程、战略规划政策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标准体系、规范规程、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征收土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权、矿业权出让相关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自然资源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11.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负责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及管理办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环境保护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依法对大气、水、固废、土壤污染防治相关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生态环境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12.县住建局:负责对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法规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全县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重大项目建设施工有关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住房保障领域相关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13.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农业农村工作政策法规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农业农村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14.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政策法规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灾害事故救援方面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15.县审计局:负责对审计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及问责情况有关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负责审计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16.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市场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质量安全监督、食品安全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市场监管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17.县扶贫局:负责对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乡村振兴有关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18.县统计局: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统计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19.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需要全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的及时公开;负责医疗保障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20.县网信工作中心:负责做好政务网络舆情风险和对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的评估研判,指导全县政务网络舆情进行快速回应和紧急处置;负责《信用中国(陕西延安)》延川板块“双随机检查结果公开专栏”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专栏”信息的及时更新。

21.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全县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及问责情况的及时公开。

三、工作规则

1.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邀请其他单位人员参加。成员单位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

2.各成员单位要积极主动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