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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和《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延川县202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行公开。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延川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延川县政府办公楼108室,电话:0911-8112565,邮编:717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县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1年我县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为主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185条,内容主要集中政务动态、政府文件、会议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重大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民生领域、三大攻坚战等领域。其中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35条,县政府门户网站2078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1950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991条。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政报12期,全年通过县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27条,举办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活动5期,开展网站调查、民意征集7期。“市长信箱”受理有效信件32件、“县长信箱”受理有效信件82件,均已办结,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依法依规妥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2件,其中网络申请11件、信函申请1件,所有信息均已按照示范文本予以答复,未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县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结合工作职能,进一步完善了《延川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延川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梳理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专人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信息采集、发布和管理工作,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重要信息需经领导审核后方可发布,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的信息,不传播不健康信息,严格执行信息上网复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更改,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我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要求,严格执行“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一是规范网站栏目。严格按照陕西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发布的《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延安市延川县人民政府)、2021年延安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县(市、区)级政府版〕对我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改版优化,较以前布局更加合理、结构更加完善、内容更加丰富,全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2078条。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2021年我县切实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监管,严格按照要求查漏补缺,共清理不合格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30个,现有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有22个,均已全部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进行监管。此外,我县严格落实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专人负责、日常巡检、24小时值班、信息发布审核、应急值守、安全保障、保密等相关制度。2021年我县政务微博发布信息991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950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责任领导。明确政府常务副县长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县政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二是加强日常指导检查。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依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限期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通过第三方对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展开的评估,查找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09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7.4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1

0

4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规范有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群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工作人员较少,专业素养和整体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情况,我县将通过市上专家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需要进一步改进。目前,我县部分与群众密切相关、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仍以政府网站公开为主,且解读形式不够丰富。针对上述情况,我县将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改进公开形式,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积极采用数字化、图文图解、音视频等多种形式通俗易懂地解读好政府重大政策,回应好人民群众关切期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