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县政府年报 / 正文

延川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延安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延川县202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行公开。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延川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延川县政府办公楼103室,电话:0911-8112565,邮编:717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0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务动态、政府文件、会议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重大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民生领域、三大攻坚战、统计信息、建议提案、政府政报、解读回应、在线访谈、服务公开等信息。主动公开信息2187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0件,政务动态信息958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026件,解读回应9条,在线访谈7期,政府政报79条。此外,我县还及时完成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任务,上传县区动态类信息152件,办理回复市长信箱43件。回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件,其中网络申请5件、信函申请1件,目前均已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答复0件、其他答复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我县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结合工作职能,进一步完善了《延川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延川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部署了错别字纠错系统,并落实专人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平台建设

2020年,我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要求,严格执行“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一是加强内容保障。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全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2187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178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207条。二是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不断强化网络安全责任。切实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工作。目前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已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五)监督保障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县认真梳理绩效考核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不断予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日常指导检查,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依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限期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通过第三方对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展开的评估,查找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4

0

477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36

0

2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90

0

1452

行政强制

5

-1

1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6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5

13649.8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6

1

7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发布不够规范;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为此,我县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工作进度,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理顺协调机制,形成信息公开常态。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特别是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抓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点领域信息规范发布。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强化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政民互动功能,不断提高网站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