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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扶贫开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扶贫局按照政务公开相关会议和文件要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配合,及时将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性文件、扶贫资金、项目库建设、外资项目等内容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主要采取单位公示栏、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进行公开,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增强了脱贫攻坚工作公信力。经核实统计,全年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22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扶贫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个别股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三是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

针对存在的问题,扶贫局将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大单位政务公开力度,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扶贫局将进一步扎实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及时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牵头,办公室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股室配合,确定专人报送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

二是全面细化内容。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和质量,不仅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库建设、外资项目、雨露计划等工作正常公示外,还将信息监测中心、小额贷款、社会帮扶、消费扶贫等方面工作也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全面公开相关信息。

三是严格报送时限。进一步全面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对单位应予以公开的信息,提前通知相关股室,并要求负责人做好审核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