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 2026年度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数据更新的函》(自然资生态修复函〔2026〕42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将 2026年度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变更核查工作部署安排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十四五”期间已开展的图斑数据更新基础上,对达到“销号”出库条件的图斑(含自然恢复、工程治理、转型利用等情形)进行核查认定,并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完成我省年度历史遗留矿山数据更新任务。
二、审核流程
严格按照自然资办函〔2023〕547号文件明确的工作程序和技术规程,分步骤完成图斑台账梳理、分类出具佐证材料、在线填报数据、分级开展审核、线下汇交数据成果、数据库更新等工作。其中工程治理类图斑县(市、区)可直接提交市-省-部三级审查;自然恢复和转型利用类图斑先上传已有资料,待省级复核意见下达后再提交三级审核。
三、注意事项
1.图斑地块完成修复治理(含自然恢复、工程治理、转型利用等情形)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行业标准规范认定。图斑数据更新(销号)的前提是相关图斑地块完成修复治理(含自然恢复、工程治理、转型利用等情形),图斑数据更新(销号)不是认定图斑地块完成修复治理的依据。
2.各地要充分利用已有成果和资料,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完成目标任务;严格落实保密、安全等要求,加强质量控制,对资料、数据等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核查系统在 9月 10 日—11月 10 日期间关闭,其他时间正常开放。
四、进度安排
1.6月 30日前,完成县级线上数据填报。
2.7月 10日前,完成市级审核。
3.9月 10日前,完成省级审核。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次工作,压实责任,各市要抓好统筹协调和向上联系,并做好县(区、市)的工作指导,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数据更新任务。
2.严格组织填报。本次核查以“一上一下”方式进行,在部审查后,将对各省不符合要求的图斑予以退回,各级务必保证工作质效,提高图斑数据更新通过率。
3.主动及时沟通。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具体负责全省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数据更新指导、省级现场复核、资料审核及报部等工作,各市在销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主动及时与总站保持沟通联系,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按时完成。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6年5月18日
联系人:王亚斌 殷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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