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大禹街道办、社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延川县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15日
延川县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和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延安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地质灾害活动现状和年度降水趋势预测,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
通过监测观察,我县地质灾害防治种类目前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三类,动态更新后,在册隐患点共39处,其中崩塌11处,滑坡27处,泥石流1处;大型1处,中型7处,小型31处。共威胁141户343人657孔窑洞;道路10处2590米,其中210国道4处950米,县级公路4处990米,乡村道路2处650米,直接威胁资产达6千多万元。新认定的风险区共39处,威胁233户462人1216间房屋。威胁资产达9千多万元。
二、2026年全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近年来我县降雨特点,预测2026年,延川县气候年景总体一般到偏差,气象灾害呈现“点强面广”特征,旱涝并重。预计春季(3-5月)我县降水偏多,偏多1~2成;夏季(6-8月)降水偏多1~2成;秋季(9-11月)秋淋开始较常年偏早,降水偏少0~2成。结合我县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对今年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如下:
(一)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段。发生地质灾害风险较高的主要有永坪镇和清涧河两侧大禹街道办—延水关区段。
(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时段。根据全县降水趋势预测,预计2026年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时段为5-10月份。其中9-10月份为高发期,另外每年融冻期(3-4月)也是融冻型崩塌、滑坡的高发期。
(三)可能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的镇街。永坪镇、大禹街道办、社管中心、延水关镇、文安驿镇、杨家圪坮镇的部分村组,在降水、人为活动等因素诱发下发生地质灾害的机率较大。
(四)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交通线。国省道:341国道文安驿—县城—延水关段,242国道贺家湾—县城—杨家圪坮段,304省道永坪镇—贾家坪镇—县城段。县级公路:县城—眼岔寺段。乡村道路:王家渠岩石崩塌、高家坪崩塌等。以上公路地段地貌属于黄土梁峁沟壑区,在修路中开山炸石,切坡取土,加之削坡建窑、开渠、挖沙、取土制砖等工程活动造成的危岩体和不稳定斜坡较多,如遇暴雨、连阴雨,局部地段极有可能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三、制定巡回检查计划
根据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及交通情况,制定汛期巡查路线如下:
(一)大禹街道办—白家硷巡查路线。涉及大禹街道办、社管中心15处隐患点。其中,中高风险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分别为阳尚沟滑坡、阳尚沟二号崩塌、毛娃沟滑坡、太皇峁滑坡、东峰山滑坡;低风险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分别为铁沟渠泥石流、水厂蓄水池上山滑坡、姜家沟滑坡、南河沟口滑坡;拟观察核销4处,分别为郭家塌崩塌、张家湾滑坡、贺土坪滑坡、乡分界岭滑坡;已申报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石沟湾滑坡、核桃岭滑坡。涉及大禹街道办和社管中心风险区20处。其中极高风险区4处,分别为都家河极高风险区(A6)、杨家湾村杨家湾马家崖后砭极高风险区(A8)、杨家湾村杨家河极高风险区(A1)、赵家沟村果树沟极高风险区(A1);高风险区7处,分别为马家店村大树塬组大树塬高风险区(B3)、马家坪村马家坪组关桃沟高风险区(B6)、杨家圪塔村杨家圪塔村组杨家圪塔高风险区(B2)、郭家塔村铁钩渠高风险区(B1)、下张家湾村井桃渠高风险区(B7)、杨家湾村蜜枣沟高风险区(B6)、杏山村活了山高风险区(B2);中风险区9处,分别为都家河村都家河中风险区(C12)、高家圪坮村前刘嘉河组保林沟中风险区(C1)、杨家圪塔村老沟河组老沟河中风险区(C6)、杨家圪塔村龙眼组龙眼中风险区(C4)、高家圪坮村前刘家河组枣卜圪崂中风险区(C4)、马家坪村王家坪组后山中风险区(C3)、上张家湾村张家湾组张家湾中风险区(C4)、上张家湾村金家沟组金家沟中风险区(C1)、杨家圪塔村王家坪组后山中风险区(C5)。
(二)永坪川巡查路线。涉及永坪镇和贾家坪镇13处隐患点。其中,中高风险地质灾害隐患点6处,分别为红旗沟滑坡、枣林湾滑坡、枣林湾2号滑坡、小麻子沟滑坡、罗则沟滑坡、朝阳社区二号滑坡;低风险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分别为高家沟滑坡、和草沟滑坡;拟观察核销3处,分别为丰柏胜滑坡、李家沟滑坡、后磨义沟滑坡;已申报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分别为高家沟滑坡、石窑崩塌。涉及永坪镇和贾家坪镇风险区5处,其中极高风险区1处,石窑村极高风险区(A4);高风险区1处,永坪村朝阳社区组下瓦厂沟高风险区(B6);中风险区3处,分别为寒砂石村中风险区(C2)、曲溪交村宜福沟组宜福沟中风险区(C1)、双庙村中风险区(C2)。
(三)关庄—文安驿巡查路线。涉及关庄镇和文安驿镇6处隐患点。其中,中高风险地质灾害隐患点有4处,分别为太相寺滑坡、高家坪崩塌、樊家沟村崩塌;拟观察核销2处,分别为前楼沟崩塌,大张村崩塌;已申报核销1处,张家河崩塌。涉及关庄镇中风险区2处,分别为打则坪村后指望沟组马山坝中风险区(C9)、岔口村中风险区(C8)。
(四)延水关—乾坤湾—杨家圪坮巡查路线。涉及延水关镇、杨家圪坮镇5处隐患点。其中,中高风险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分别为拓家川湫沟滩崩塌、赵家河滑坡、王家渠岩石崩塌;低风险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分别为贺家河滑坡、老滩沟滑坡。涉及延水关镇、杨家圪坮镇、乾坤湾镇中风险区12处。龙耳则村中风险区(C3)、古里村中风险区(C4);马家河村井家河组庙塔中风险区(C7)、寺河村寺河四组滑沟中风险区(C2)、古寺村中风险区(C5)、李家河村中风险区(C4)、寺河村中风险区(C3)、郝家千村中风险区(C2);干家河村滑河组窑家山中风险区(C3)、阳山河村阳山河村组小池滩中风险区(C2)、孙家塬村中风险区(C4)、杨家圪台村中风险区(C2)。
四、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
(一)落实网络责任。延川县群测群防网络为县、镇、村三级网络,分别由分管副县长、镇长(主任)、村书记负责。在地质灾害调查过程中,各镇街要根据3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39处风险区分布位置将责任落实到相应的村组内,同时根据各个点的实际情况、村民知识水平和经济状况制定相应的监测方法、监测范围,并层层签定《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建立“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
(二)监测点的管理和运行。各镇街、社管中心和县级有关工作部门要结合辖区内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检查,及时收集汇总监测资料,上报到上一级主管单位,由县自然资源局将全县监测资料和反馈信息汇总后,同时上报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在监测人员发现有险情时,各级网络的相关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防灾减灾措施,并迅速向当地政府报告,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县级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按要求作出相应的反应。
(三)发挥地质灾害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地质灾害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夯实主体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街、社管中心和县级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由责任单位制定“防、抢、撤”预案。镇街(社管中心)及相关部门监控联络责任人要和现场监测人、村(社区)防范指挥责任人签定书面责任书,详细填写“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并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案。
(四)严格执行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制度,提高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县自然资源局汛期(5月1日至9月30日)值班室设在县地质环境监测站,联络电话8112171。各镇街、社管中心和县级有关部门也应实行24小时值班和日报告制度,于每天中午12点前向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值班室报告当天情况。同时,落实好所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通讯联络方式,确保信息畅通。各镇街、社管中心也要编制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汛期,县自然资源局对中高风险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的巡查每月不少于2次,对低风险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各防治责任单位对所辖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现场监测人每周监测不少于1次,并视降雨情况和灾点的变化情况,增加巡查、监测次数。遇有险情和灾情,现场监测人和村(社区)防范指挥责任人应立即启动“防、抢、撤”预案进行自救互救,同时上报防治责任单位和县自然资源局。公安、应急管理、卫健、民政、交运等部门接到报警,应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维护抢险秩序,救治伤病,安置和救济灾民。
(五)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给合”的原则,有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加强监测预防的同时,对危险性较大,又难以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积极动员被威胁的住户搬迁避让。对通过工程治理能减缓或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要本着“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出资”的防治工作原则,有计划地进行工程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规范人类工程活动,遏制人为增加地质灾害隐患。各镇街、社管中心、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对原来人为工程活动过程中形成高陡边坡的排查,削坡减载,消除安全隐患;对在建和拟建的村(居)民宅基地和一般工程项目,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鉴定或评估,力求从源头上遏制人为因素增加地质灾害隐患。
(七)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各镇街、社管中心应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灾害安全防治管理规定》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教育,对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现场监测人员进行重点培训,通过宣传培训切实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防灾减灾意识及自救能力。
(八)加强工作保障,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县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险灾情应急调查处置、隐患点巡查、汛期值班和通讯费支出及监测人的补助等日常开支。同时,县自然资源部门要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防治工作经费。各镇街、社管中心和县级有关部门也应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延川县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一览表
2.延川县地质灾害风险区管控责任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