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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6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督查室 发布时间:2026-03-26 09:10

各镇街(社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共提出建议和提案73件,其中:县人大代表建议27件,县政协委员提案46件。为切实做好2026年县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和答复满意率达到98%以上,所有建议提案均要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答复,复函时间统一规定为9月1日至9月10日。应当公开的复函全部在本单位或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二、办理流程

(一)签收核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统一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以《延川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批办单》(见附件1)书面形式交办至各单位。闭会期间的建议提案,经县人大人事委、县政协提案委审查后,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单独交办。各承办单位签收后,要认真核对签收的建议提案,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需变更承办单位或增加协办单位、分办单位的,认真填写《接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回执单》(见附件2),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说明情况并提出调整意见,经研究核实后作出相应调整,调整期限过后,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

(二)规范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实行纸质答复,复函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发,不得以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名义答复。答复函由各承办单位寄送代表委员,联名提出的建议提案,应逐一寄送每位代表、提案者,同时抄送县人大人事委、县政协提案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一式2份)。

(三)宣传总结。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对承办工作进行多元化宣传,重点突出承办工作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互动,有效畅通代表委员监督和参政议政渠道。要认真总结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经验、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及时报送工作信息。10月底前将办理工作总结同时报送县人大人事委、县政协提案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三、督促检查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将承办工作纳入年度督查重要内容,采取电话催办、会议督办、现场督导、定期通报等形式,开展分类督导,分层次督办,跟踪抓好建议提案的办理落实。对日常承办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实施动态调度和过程控制;对重点处理的建议提案及影响承办工作整体进展和平衡发展的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综合性较强的难点问题,要突出牵头抓总综合协调职能,实行联合督办;对反馈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逐项挂账督办;对代表委员反馈不满意或提出异议要求进一步研究办理的,要督促承办单位深入查找原因,及时改进工作,争取代表委员理解和认可。

附件:1.延川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批办单

2.接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回执单

3.代表建议答复函格式

4.委员提案答复函格式

5.建议、提案办复征询意见表

6.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类别说明

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4日

(人大建议办理联系人:辛永兆 联系电话:13309114719)

(政协提案办理联系人:张巧红 联系电话:1550911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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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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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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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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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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