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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川县城区老旧小区物业分类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延川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5-09-11 10:13

各镇人民政府、大禹街道办、社管中心,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

《延川县城区老旧小区物业分类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1日

延川县城区老旧小区物业分类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持续提升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老旧小区管理现状

(一)小区基本情况:目前,全县共有住宅小区246个(含单栋住宅楼),总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其中,城区179个小区,建筑面积150.67万平方米;永坪镇56个小区,建筑面积60.25万平方米;文安驿镇10个小区,建筑面积30.24万平方米;马家河1个小区,建筑面积3.8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有40个,共计200.37万平方米;1万平方米以下的零散或不封闭小区206个,建筑面积为44.63万平方米。

(二)管理现状目前,全县备案物业公司有14个,共服务管理小区23个(城区15个、永坪7个、马家河1个),管理总建筑面积161.38万平方米。延川县城区老旧小区共165个,实行市场化物业管理小区1个,建筑面积1.71万平方米;业主自主管理小区86个,建筑面积30.9万平方米;产权单位代管小区37个,建筑面积19.44万平方米;社区托底管理小区41个,建筑面积12.47万平方米。

二、分类管理措施

(一)引进物业公司服务管理小区对于具备一定规模、基础设施相对完善且居民服务需求较强的老旧小区,积极引入专业物业企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物业企业,明确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标准,定期公布收支情况,公示企业信息和管理人员信息,提升小区管理服务水平。

(二)单位代管小区对于产权明晰且原产权单位有一定管理能力的小区,鼓励产权单位继续代管。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出现的各类服务、维修事项,明确一定的标准,通过小区公示牌、公示栏等方式公示服务范围、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公示管理人员、单元长、楼栋长和联系方式,公布服务承诺,相关部门给予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规范其管理行为,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小区管理服务的稳定性。

(三)业主自治小区加强对业主自治小区的引导和培训,协助配合社区在小区常住人员中选举单元长和楼栋长,并在单元长和楼栋长中选举成立规范的业主委员会。指导业委会制定合理的自治章程和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明确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标准,公示管理人员信息,定期公示收支情况,进一步增强自治管理能力。

(四)社区托底管理小区对无主管单位且难以及时实现市场化管理和业主自治的小区,由各镇街(社管中心)负责管理,各社区进行托底管理。整合社区资源,选举或指定单元长和楼栋长,组织志愿者和居民积极参与,重点做好公共区域治安、卫生保洁、水电气暖费用的收取等基础服务工作,推动托管小区向自治管理小区有序发展。同时,在小区公示牌明确基本服务事项,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小区出现的各类维修改造事项,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户分摊费用,并公示支出情况。

三、分类管理计划

按照不同类型小区的实际情况,遵循“政府引导、居民参与,市场为主”和“一区一策”的原则,制定延川县城区老旧小区分类管理三年行动计划:

2025年,完成城区物业小区的服务管理提升工作和60个老旧小区规范化物业分类管理工作。力争引进物业公司管理1-2个小区,成立业委会并规范业主自主管理小区30个,规范产权单位代管小区12个,规范托底管理小区15个。

2026年,完成60个城区老旧小区规范化物业分类管理工作。力争引进物业公司管理1-2个小区,成立业委会并规范业主自主管理小区20个,规范产权单位代管小区12个,规范托底管理小区16个。

2027年,完成44个城区老旧小区规范化物业分类管理工作。力争引进物业公司管理1-2个小区,成立业委会并规范业主自主管理小区20个,规范产权单位代管小区13个,规范托底管理小区10个。

到2027年底,力争全面实现延川县城区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考核及奖补

由社会工作部、住建局(物业办)、各镇街(社管中心)组成考核工作组,结合小区业主满意度测评,每半年对业委会成员、单元长和楼栋长就小区管理情况考核一次。

根据考核情况,对老旧小区业委会成员、单元长和楼栋长给予资金奖补,标准为每小区每年1200-1800元(具体根据小区业委会成员、单元长和楼栋长数量确定),单元长(业委会委员)按300元/年的标准予以奖补,楼栋长(业委会主任)按600元/年的标准予以奖补,且不重复享受;对于未能收缴起卫生费的小区,此项奖补费用可用于小区的卫生保洁支出。考核为优秀的,全额拨付奖补资金;考核为合格的,拨付80%奖补资金;考核为不合格的,不予奖补。业委会成员、单元长和楼栋长要长期居住,且能及时解决小区物业管理中的各类问题。连续两年考核为不合格的,由各镇街(社管中心)重新改选业委会成员、单元长和楼栋长。对于评选为示范管理小区的,予以额外奖补。

奖补金额经社区初审,报核查小组审定批准后,由财政局落实资金保障。各小区需建立专项台账,详细记录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住建局、财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各镇街(社管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延川县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物业办,负责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局要加大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资金投入,设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专项经费,用于支持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物业管理奖补、人员培训等工作。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争取上级的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物业管理。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阵地,广泛宣传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法规,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提高居民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和参与意识,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物业管理消费观念,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