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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川县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延川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10-24 16:34

一、方案制定的目的

为让全县城乡居民、各镇街及相关部门清晰掌握2025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核心规则,明确参保对象、缴费标准、资助政策、待遇享受等关键信息,解决“谁能保、缴多少、怎么缴、享何待遇”的疑问,推动参保缴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医保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切实保障居民医疗保障权益。

二、政策依据

1.《延安市医疗保障局延安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 延安市民政局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延安市农业农村局 延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延安市妇女儿童联合会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延医保发〔2025〕24号)

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政策实施后有关财力划转问题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号)

3.《延安市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延政办发〔2019〕20号)

4.《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延安市财政局 延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陕西省农村独生子女(双女)父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办法的通知》(延市卫发〔2023〕112号)

三、核心参保信息

1.参保对象:未参加职工医保及其他医疗保障的全体城乡居民,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可在常住地参保,鼓励大学生在学籍地参保。

2.缴费与补助标准:个人年缴400元,财政年补助700元;特殊人员按对应政策享受资助或免缴。

3.集中缴费期:2025年10月18日至12月25日。

四、重点资助政策

1.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免缴,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

2.低保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返贫致贫人口:医疗救助基金资助200元,个人实缴200元。

3.一至四级残疾人及残疾家庭中各类学生、婴幼儿:个人免缴,市、县财政全额资助。

4.农村独生子女(双女)父母及十八岁以下子女:按延市卫发〔2023〕112号文件享受缴费补助。

五、待遇享受规则

1.一般人员:连续参保者缴费后,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待遇;非连续参保者设3个月等待期,待遇从2026年4月1日起算。

2.特殊群体: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中断≤3个月)可追溯待遇,中断超3个月设3个月等待期;新生儿90天内参保可从出生日享受待遇;绿色通道特殊人员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

3.大病保险激励:连续参保满4年每多缴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3000元;零报销者次年提3000元(累计不超封顶线20%);断保再参保降3000元且连续年限清零。

六、缴费与退费指南

1.缴费渠道:“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陕西医保APP、微信“城市服务”等。

2.新增参保:需持户口本、居住证、身份证(特殊身份带对应证明),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医保经办部门登记后缴费。

3.退费情形:待遇享受期前重复参保、转职工医保、死亡可退费;进入待遇期后缴费不予退还。

七、部门职责

1.医保局:负责参保登记、身份标识、权益记录,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率达99%。

2.财政局:足额安排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3.税务局:履行征收职责,优化缴费服务与系统。

4.民政、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核实特殊人员身份并提供动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