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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延川县大禹街道滨水绿城小区物业费等相关问题的答复

来源:大禹街道 发布时间:2026-03-28 09:53
网民提问:

市民来电反映:市民是延川县大禹街道滨水绿城小区的住户,小区存在以下问题:1.3月12日12时左右,延川县委书记在小区参观时,河东居委会主任将小群内道路阻挡,不允许小区居民通行;2.小区单元楼内消防设施长期未检验;3.物业费由每月38元增长至每月180多元;4.物业未经业主同意私自与小区业委会续签合同,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小区以上问题。

大禹街道回复:

(一)关于反映民警阻拦居民与县委书记沟通、请求协调安排座谈的问题 经核实,现场执勤民警系依法维护现场公共秩序,不存在阻拦群众合理表达诉求的行为。

(二)关于小区单元楼内消防设施长期未检验的问题经与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接核实,消防部门已按规定定期对小区内消防设施开展检查检测工作。

(三)物业费由每月38元增长至每月180多元经投诉人电话核实,反映问题实为公摊电费事宜。依据物业公司出具的公摊电费收费通知,业主所反映的情况并不属实。

(四)物业未经业主同意私自与小区业委会续签合同, 经核查,滨水绿城业主委员会任期为2018年11月28日至2021年11月28日,任期三年。该业委会于2022年11月11日与延安邦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委托管理期限为2022年11月11日至2027年11月10日。 2021年至2022年处于疫情防控关键阶段,按照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禁止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编号: 2026031201059人员聚集开展会议活动,导致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后未能及时组织换届选举。针对居民提出的物业服务合同效力问题,我社区已向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 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