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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延川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公开,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地址:延川县政府办公楼108室,电话:0911-8112565,邮编:717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延川县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为主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8549条,其中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2条,县政府门户网站3236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3750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563条。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动态信息821条;公开政府文件、会议、人事、财政、重大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民生等相关领域信息2100条;发布政府政报12期68条;发布政策解读34条;举办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活动4期;开展网站调查民意征集6期。“市长信箱”受理有效信件23件、“县长信箱”受理有效信件35件,均已办结,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全县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2件,均为网络申请,主要涉及政府工作报告、涉农补贴、统计数据、人大代表选举民众参与度、重大决策听证率等方面信息,均依法向申请人答复,未收取任何有关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未收到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咨询、建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集中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定期开展检测并及时整改,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规范性、准确性。规范信息制作、审核、发布等流程,对拟发布信息的涉密性、准确性、时效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内容准确权威。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不断规范政策解读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作为主要信息公开平台,优化栏目设置以提高时效性和权威性。建立全县政府网站栏目和政务新媒体更新台账,做到每周有更新提醒和情况通报。2024年对新媒体更新和转发重要信息不及时的单位和镇街约谈两次。

(五)监督保障机制。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进一步规范延川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县2024年度绩效考评,2024年,延川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67.3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稳中有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力度有待加强。政策解读的形式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公开渠道载体有限。目前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线上平台,但老年群体和农村地区公众获取信息仍较为不便,政务公开平台“适老化”水平有待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加强政策文件多元化解读。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专业性较强的制度文件和政府信息,采取在线访谈、视频讲解、图文解释等多形式多渠道做好信息解读,做到让群众听得懂、能领会、用得上。二是提升信息内容发布质量。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把牢信息发布审核关口,持续优化政府网后台错敏词监测功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三是丰富公开渠道。通过优化政务公开专区等方式,积极探索“线上+线下”信息公开模式,大力扩展信息公开范围,确保公众便捷、快速、准确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