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18年6月1日 10:13:37 | |
---|---|---|---|
公开机构 | 县科技局 | ||
名 称 | 延川县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书 延震审字〔2018〕3号 |
延川县青平川采油厂:
你单位抗震设防要求备案(审核)申请收悉。
经我办组织专业人员对你单位在延川县文安驿刘家寨子村拟建的刘家寨子脱水站点项目工程进行专项审查,现提出以下审查意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国务院第323号令、中国地震局第7号令、陕西省人民政府第28号令以及省计委陕计规划发(2001)957号、陕震发(2001)56号、延政发(2011)18号文件规定,你单位拟建的刘家寨子脱水站点建设项目属一般建筑工程。在工程设计时必须按照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标示的地震动参数,峰值加速度(0.05) g,特征周期(0.35 s ),抗震设防烈度按6度进行抗震设计。
2、设计图纸完成后,必须经我办审查核准,正式下达核准意见书,方可施工,否则按违法建筑处罚。
延川县科技局
2018年5月30日
上一篇:延川县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书 延震审字〔2018〕2号
下一篇:延川县食品药品监察大队积极开展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